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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檀:用资本利得税取代房地产限购

南阳中达地产(www.nyzddc.com)  发布日期:2011年7月15日  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
    调控房地产理所当然,但房地产限购应适可而止,否则,房地产将从权贵市场经济转向计划市场经济。

  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,其中包括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、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,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,合理引导住房需求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,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。

  通常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用信贷与税收的办法,提高房地产信贷成本以压缩房地产金融杠杆,征缴房产税以增加持有成本,征缴房产交易资本利得税以减少房地产的资本利得。

  限购则充满中国特色,从去年下半年开始,部分房价上涨过高的一二线城市开始采取“限购”政策,限购在外地投资者占多数的大城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,比如北京等城市,将一半以上不符合政策的购房者排除在房地产消费、投资群体之外。

  限购令不可能独立而行,最明显的副作用是,一线城市由于限购房价企稳之时,相邻的三四线城市却由于投资者蜂拥而入,房价节节上升。如广州限价,周边的清远等地房价上涨;北京限价,周边的河北小城凭借半小时、一小时经济圈概念,房价扶摇直上。要想调控收效,最终限价必然推广到所有城市,填平政策不同所造成的价格洼地。从金融角度来说,限购令是对民众的资金用途进行局部管制,变相减少了货币的价值;从本质上来说,与商品短缺时代的凭票供应没什么区别。有钱想买房,没有本地户口?对不起,有钱也没用,因为买房认钱又认证。

  最后,长期实行限购令是房地产市场化的倒逼。虽然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存在种种问题,但一个好处却让房地产市场有了充分的生存理由,那就是,通过商品房制度使劳动者摆脱了单位人的束缚,推动了全国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,商品房市场与全国通用的保障体制一道,成为中国劳动力大一统市场的基础。

  既要调控房地产,又不能走市场化的回头路,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信贷与税收办法改良激励体制,使投资者知难而退。货币泡沫与房地产泡沫的关系众所周知,挤压货币泡沫必然去除房地产泡沫,美国的次贷危机中狂热的房贷与房地产价格的关系,将成为房地产市场的典型案例。

  税收办法可以收到立竿见影之效。今年5月4日,我国台湾地区公布“特种货物及劳务税(奢侈税)条例”。根据规定,奢侈税的征收范围涉及不动产、交通、保育、家具等方面,不动产短期炒作被课以惩罚性税收:对一年或两年内转卖非自用住宅及空地的投机行为,分别课以15%和10%的奢侈税。该税收出台几天之内,台湾地区房产价格骤跌10%。可见,不用限购手段,用奢侈税等手段,可以获得相同的调控结果。

  以资本利得税取代限购令正当其时。资本利得税征收便利,在交易时根据标的价格的高低,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。同时,还可以通过所持有的年限长短,对短期投机者课以重税。资本利得税与土地产权无关,而与资本利得密切相关,资本暴利重税,微利少征,排除了许多不可化解的矛盾。如果是个人改善性必要住房,可以在征收之后返回,以实现公平征税。

  房地产资本利得税可以实现居住正义。在征收奢侈税之后,台湾地区行政部门负责人吴敦义曾解释说,奢侈税针对的是房价被刻意炒作的不公平现象,那些手上可能有几处不动产的业主在很短时间里转手买卖,已成为房价高企的重要动力,若无法课征到这种快速累积的财富,是一种严重的不公。

  取消房地产限购,可以锁定庞大的货币流动性,可以建立统一的房地产、劳动力全国市场;而征收房地产的资本利得税等,可以让商品房市场成为中国保障房资金的源头活水,可以让房地产市场摆脱计划时代的浓重阴影。

  调控需要正确的激励机制,而不是对行政权力的膜拜。由于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,由地方主导的限购政策等必然成为左右为难、自招失败之举。

  取消房地产限购,以长效改革取代短期行政手段,是大势所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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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浏览人次:487次  摘自:每日经济新闻 ]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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